…福特六和設計中心特別邀請FORD亞大區頂尖設計師Paul Gibson跨刀,為i-Max設立三大核心設計元素:「能量--『線』的運用」,利用充滿張力的稜線勾勒車體,傳達出強烈凌厲的視覺節奏;「工藝--『光』的躍動」,首屈一指的工藝技術,精準的把各個鈑件形成使光線流動的曲面,渲染出i-Max無所不在的耀眼魅力;「存在感--『影』的變化」,藉著俐落的塊面,塑造恰到好處的整體結構,使得i-Max如同身在動靜交界,體現蓄勢待發的快感。
原文其實是這樣的。而網路上的汽車報導把它擷錄成什麼就不多說了,後面還補了一句:「或許上述設計手法以文字敘述相當虛幻,但如果見到實車,相信你就可以輕鬆了解到設計團隊的用心!」(見http://tw.autos.yahoo.com/auto_information_article2/url/d/a/070716/4/187j.html)
我虛幻了? 最好是為了襯托後面所謂「見到實車就能了解」的說法啦。
下班的此刻,坐在一家東區後面,裝潢亮麗但東西之難吃的擺氣氛餐廳,四周都是有型但聒噪的年輕人。我企圖博取同情,「ㄟ,我問你喔,如果一個車子啊,它的表面鈑得很好,可以讓光線這樣咻咻咻流來流去,要怎麼講啊?」我問。B搔了搔頭:「嗯…就…就這樣講啊。」我瞪了B一眼。「你要想是給這些人看的耶。」B說。
我承認自從寫車以來,還是用大眾運輸工具和B開的車代步,所以那些靠圖想出來的敘述,看資料理解的運作過程,該怎麼說好呢,總感覺有一點「誠實的杜撰」。所以車子是越來越清晰了,卻有如柏拉圖的理型那般存在頭腦裡。想想有些遺憾。 但是,就算那些身經百戰,試駕過無數新車的汽車記者,卻也還不是不斷套新聞稿的句子,用那幾種路數交替使用。搞得每輛車都是別人的分身。
到最後,還是去到展示間試駕卡實在啦。

2 則留言:
寫車後的維琪小姐
感覺有些不一樣喔
滿吸引人的
你是說變直接了嗎? 哈哈.
對車子還是沒啥感情,說真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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